四川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20年招生考试作曲和美术绘画专业考生须知

来源:四川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

发布时间:2020-12-28 16:08: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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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
请报考作曲和美术绘画专业的考生于2020年6月16日上午9:00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PDF格式准考证并自行打印。6月21日进行现场专业考试(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时间段均以本人《准考证》上的内容为准)。凡不按《准考证》上规定的专业面试时间和顺序参加考试的考生,视为自动放弃,责任自负。

  一、请报考作曲和美术绘画专业的考生于2020年6月16日上午9:00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PDF格式准考证并自行打印。6月21日进行现场专业考试(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时间段均以本人《准考证》上的内容为准)。凡不按《准考证》上规定的专业面试时间和顺序参加考试的考生,视为自动放弃,责任自负。

  二、考生于6月21日上午8:00—8:45持身份证、《专业准考证》、《四川音乐学院附中2020年招生考试考生健康信息监测记录表》、“防疫健康信息码”,省外考生(非四川)还需持7天内“核酸检测报告”在四川音乐学院锦江校区校门口处排队进行审核检查,并测量体温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专业考试,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,按时到达考点。

  三、笔试科目开考十五分钟后,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,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。

  四、美术绘画专业考生考试所用的画板或画夹、画架、颜料、画笔、小画凳等工具一律自带。画板或画夹不能大于4开画纸规格,画架不得高于80公分,同时画板或画夹上不得刻画或保存有任何图案及资料,否则将视为夹带。

  五、严禁考生携带各种电子设备(如MP3、MP4、录音笔、摄像机等)、通讯设备(如手机、对讲机、无线发射接收装置等)进入考场,违者按教育部《关于全面加强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15号)和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33号)等有关条款严肃处理。

  六、考试期间考生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将试卷、答卷(草稿纸)带出考场。考生要遵守纪律,不得交头接耳,尤其不得谈论与试题有关的内容或有违背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。凡认定有违规行为的考生,将按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处理。

  七、建议所有考生在家长陪同下前往考点并注意交通安全,所有外地考生请在途中做好个人防护,全程佩戴口罩,保持安全距离,保持手部卫生,做好应急处理(如在旅途期间有发热等不适症状或其他突发情况,应在第一时间到发热定点医院或就近医院就诊)。

  八、只允许考生进入学校参加考试,严禁家长进入校园内,如遇特殊情况可与工作人员联系。

  九、为了保证考生的健康安全,请考生在来蓉期间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,认真做好自我防护,做到戴口罩、勤洗手、不聚集、不聚会。考试期间请自备饮用水、口罩及个人消毒用品。

  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

  2020年6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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