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

来源:德阳科贸职业学院

发布时间:2021-09-28 12:44: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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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
中国国际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由李克强总理倡导发起,教育部、中央统战部、中央网信办、国家发改委、工信部、人社部、农业农村部、中科院、工程院、国家知识产权局、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、共青团中央12个中央部委和地方人民政府共同主办。

各系(部)、各同学:

第七届中国国际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将在江西省南昌大学举办,本次大赛将聚焦“五育”并举的双创教育实践,完善线上线下相融合的赛事组织形式,举办一届百国千校、共建共享、融通中外的全球最大规模双创盛会。

为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,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校园氛围,力争在第七届中国国际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,现面向全校师生、校友征集参赛项目。

一、征集对象

全体在校师生

二、赛道、组别和对象

大赛分为高教主赛道、职教赛道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和国际赛道。根据大赛规则,高职院校项目以上赛道均可以参加。各赛道参赛要求如下:

(一)职教赛道
职教赛道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,具体参赛条件如下:

 1.创意组。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,在2021年5月31日(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)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。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,须为职业院校的在校学生。

 2.创业组。参赛项目在2021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,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(2016年3月1日后注册)。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,须为职业院校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(2016年毕业)。企业法人在省级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。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,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%,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/3。

(二)高教主赛道(与本科院校同台竞技)

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、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,分为创意组、初创组、成长组、师生共创组。高职院校可参加师生共创组。

1.创意组。

2.初创组。

3.成长组。

4.师生共创组。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5年(2016年3月1日后注册),参赛申报人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(2016年毕业)的毕业生。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(2021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)。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,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%,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%。

(三)“青年红色筑梦之旅”赛道

参加“青年红色筑梦之旅”赛道的项目需要与做好社区创业、乡村振兴、精准扶贫和环境保护等,根据公益性原则分为公益组和商业组两个组别。(公益组和商业组的区别在于,项目所获利益是归企业法人所有,还是回归项目本身。公益组不等于没有经济活动或产生经济效益)

1.公益组。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,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(或社会组织)的项目均可参赛。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,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,或毕业5年以内(2016年毕业)的毕业生。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,若符合“青年红色筑梦之旅”赛道要求,可以参加该组。

2.商业组。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,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(2016年毕业)的毕业生。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。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,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%,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/3。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,学生须为法人代表。

(四)国际赛道

鼓励本校外国留学生、海外校友、国外合作高校师生参赛。参赛项目学生成员为18岁以上的在校生。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社会企业项目均可参赛。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统一使用英语。

1.商业企业组。已注册公司的,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%,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/3。

2.社会企业组。已注册公司的,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%,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/3。

以上为各赛道参赛要求、参赛组别和对象规则的要点,更详细规定以教育部、教育厅发布的最终通知为准。

三、其他要求

1.请各系(部)广泛宣传、积极发动,做好在校生项目挖掘。

学院将以对人民负责和贡献社会的态度,秉承以人为本和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办学理念,办一所立足四川、面向全国的学生满意、家长放心、社会认可的高等职业学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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